劳动合同中规定压低工资是否合法
象山法律咨询
2025-05-31
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五条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、福利等待遇。第四十七条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,不得克扣或压低工资。如果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或者存在其他不合法条款,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二四条,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第三十六条明确指出,劳动者的工资、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优决定,并且在劳动者所在地的同类企业中保持均衡。如果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压低工资,那么这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。《最低工资规定》第四条指出,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三条,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应当从其应付款中抵扣差额部分。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,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,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请劳动仲裁。因此,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,不得通过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条款来压低工资标准,这种行为是违法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五条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、福利等待遇。第四十七条: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,不得克扣或压低工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二四条: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第三十六条:劳动者的工资、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优决定,并且在劳动者所在地的同类企业中保持均衡。《最低工资规定》第四条: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三条: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应当从其应付款中抵扣差额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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